您好,欢迎来到全球供应商网!请 |免费注册

产品展厅本站服务收藏该商铺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免费会员
手机逛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Technical article

技术文章

当前位置: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文章>>关于汽车维修行业废气监测的咨询

关于汽车维修行业废气监测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3/9/1386

问:对于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的汽车维修喷漆房废气自行监测,请问在有两三年内该行业内多家企业废气颗粒物检出均低于检出限的情况下,已进行连续三年未检出的企业是否能简化检测方案,后续紧进行对挥发性有机物类别的检测,在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进行对颗粒物的检测?
答:您好。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中“5.2.1.4监测频次”“a)确定监测频次的基本原则:6) 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加监测频次,达标状况良好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以及“b)原则上,外排口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按照表 1 执行。”等要求,汽车维修行业废气监测在满足“达标状况良好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但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表1监测频次要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

标签关键词:

上一篇: 关于扩建项目的应急预案

下一篇: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环评打捆审批?

在线询价

X

已经是会员?点击这里 [登录] 直接获取联系方式

会员登录

X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X
该信息已收藏!
标签:
保存成功

(空格分隔,最多3个,单个标签最多10个字符)

常用:

提示

X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