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全球供应商网!请 |免费注册

产品展厅本站服务收藏该商铺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免费会员
手机逛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Technical article

技术文章

当前位置: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文章>>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无环境影响评价,能申请危险废物转移吗?

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无环境影响评价,能申请危险废物转移吗?

发布时间:2023/9/1281

问:我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无储存),现客户端有多年积压的化学品需要退回公司,该化学品已无回收利用价值,需要将其按危险废物委外处置,目前公司的情况如下:1、无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2、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能否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按非工业源产生单位申请企业帐号?能否进行危废转移?
答:您好,贵司客户积压危险化学品需报废处置的,应由客户作为产废单位,落实法定的管理计划、联单转移、数据申报等制度。请指导该客户源头消除危险化学品的物理特性,预处理达到常温常压稳定状态后,方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规范安全处置。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

标签关键词:

上一篇: 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

下一篇: 干式电力电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在线询价

X

已经是会员?点击这里 [登录] 直接获取联系方式

会员登录

X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X
该信息已收藏!
标签:
保存成功

(空格分隔,最多3个,单个标签最多10个字符)

常用:

提示

X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